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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年报解读

2023-03-30 14:00:39  浏览次数:

本溪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年报解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期发布了《本溪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面反映了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信息,回应社会各方关切,将本钢分中心的数据纳入我市统一对外披露和解读,现就《年报》具体事宜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2022年,本溪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6.80亿元,同比增加14.33%,截至12月末,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80.33亿元,余额103.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57%、11.72%。

(一)制度扩面有序推进

通过多年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意愿逐步提高。《年报》披露,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1991家、新开户单位123家。缴存覆盖面的扩大,使更多的群众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二)中、低收入群体是公积金缴存的主力军

2022年,实缴职工16.53万人中,中、低收入职工是缴存主力,占比99.98%。企业为中、低收入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便于让中、低收入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惠,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5.96亿元,同比增加10.7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9.55%,比上年减少1.9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176.97亿元,同比增长9.91%。

(一)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2022年,共有5.18万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5.96亿元,住房消费提取(含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占提取总额的57.92%,非住房消费提取(含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等)占42.0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7%,高收入占0.03%。职工提取的主要方面是住房消费提取,切实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消费负担,解决职工基本住房。

(二)减轻贷款职工还款压力

从公积金提取原因来看,2022年,职工用于现金购房提取金额2.34亿元,占住房消费提取的25.30%;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6.69亿元,占住房消费提取的72.26%;租房提取0.23亿元,占住房消费提取的2.44%。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超过分之以上,有力地降低了贷款职工的购房成本,极大减轻了购房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发放2022年,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9万笔、7.11亿元,分别同比下降29.63%、30.70%。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13笔、115.29亿元,贷款余额59.4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06 %、6.57 %、0.64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7.50 %,比上年减少6.32个百分点。

2.贷款回收:2022年,全市共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73亿元,同比增长1.05%。

(一)青年职工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的最大受益者

据统计,贷款职工中,30岁以内及30-40岁之间的贷款人数占比为77.13%,40岁-50岁(含)占16.74%,50岁以上占6.13%。40岁以的青年职工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力需求群体,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满足青年职工购房的刚性需求,青年职工也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最大程度的受益者。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买中小户型住房支持力度加大

2022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19.40%,90-144(含)平方米77.69%,144平方米以上占2.91%,其中,144平米以下占比高达97.09%,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 

四、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情况

2022年,全市实现业务收入30009.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69%。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0718.88万元,贷款利息收入19267.41万元,其他收入22.87万元。

2022年,全市发生业务支出15345.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7%。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4056.07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费支出823.87万元,其他支出465.88万元。

2022年,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4663.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14%,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1.38%,比上年同期增加0.26个百分点 

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4164.86 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77877.92万元,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抵补能力。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070.66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市廉租住房建设。

五、管理服务情况

(一)积极推动营商环境发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切实配合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加快数字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智慧化作为拓展服务渠道、简化办事手续、推动服务升级,全面提升服务层次。中心已实现全部业务均为“即办件”,即所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业务,当场受理即时办结,使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大幅提高,归集业务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最高压缩了90%,提取业务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了67%。对于新开办企业业务不熟悉、办理过程中有诉求的业务及时进行回访,及时掌握服务情况,规范服务行为。通过服务大厅制度上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官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向社会公开业务流程、申请要件、办理时限、服务标准和咨询电话等内容。制作和公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指南》、《住房公积金网厅操作指南》、《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操作指南》等业务操作手册,方便公众线上和线下查询。

(二)创新工作举措,业务能力稳步提升

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电子政务建设,开展网上政策咨询、业务办理和投诉举报等业务,目前缴存、提取业务政务服务事项27项全部实现网上受理。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574家缴存单位使用单位网厅“足不出户”办理公积金业务。持续加大业务宣传力度,积极联系受托银行、缴存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其提供上门服务,现场“手把手”宣讲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演示业务办理流程,深入企业“面对面”进行宣讲和答疑,受到服务企业和广大缴存人的一致好评。

(三)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服务渠道。

按照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业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专区,并责专人负责指导办理,实行“帮办*度”,方便职工自助办理业务,减少排队和等候时间。设置自动查询终端系统,合理分流业务,缩短职工排队等候时间。业务大厅配备饮水机、书写台、意见箱、休息座椅、电视及其它服务设施,在显著位置要张贴和放置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业务指南、服务热线等宣传资料,打造整洁美观、秩序良好的服务环境。设置电话客服专员专线接听电话诉求及咨询业务,并责专人对接12345平台诉求回复,2022年共计处理平台咨询、诉求类问题72笔,确保服务不“掉线”,办结率100%。

六、相关指标解释

(一)缴存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是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含)-3倍之间,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二)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指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积。

(三)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四)资金运用率: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比率。

(五)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指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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