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2021-11-22 10:52:45 浏览次数:
通 知
为做好我市公积金2021年度决算工作,中心定于2021年12月6日起暂停公积金贷款受理业务,其他贷款相关业务正常办理,请已经完成贷款签约的借款人务必于2021年12月20前完成抵押登记。2022年1月4日恢复公积金贷款受理业务。
请借款人根据自身需要,妥善安排办理贷款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2日
通 知
为做好我市公积金2021年度决算工作,中心定于2021年12月6日起暂停公积金贷款受理业务,其他贷款相关业务正常办理,请已经完成贷款签约的借款人务必于2021年12月20前完成抵押登记。2022年1月4日恢复公积金贷款受理业务。
请借款人根据自身需要,妥善安排办理贷款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