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关于第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通报(社会公开稿)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织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起至4月30日,第五巡察组对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巡察整改“回头看”这一政治复检工作。2021年8月5日,巡察组向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巡察反馈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研究讨论巡察反馈整改的具体问题。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中心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本住公党组〔2021〕24号),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改任务、整改步骤,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完成时限,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要求地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及时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剖析原因及危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思路和措施。四是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形成工作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确保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等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中央指定的学习材料,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严格遵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结合“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党组成员认真审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填报《个人检视问题清单》,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3)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全面、准确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具体措施。
2.关于“归集扩面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摸清底数,有针对性的开展扩面工作。
(2)起草《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推广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考核方案》。
(3)与合作银行签订扩面协议,协议将明确合作双方的扩面工作各项权利义务。
(4)出台《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协议》及《本溪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办法》。
(5)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3.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全程网办”个人网厅方面“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全程网办功能已开发完毕,并新增加了“修改个人身份证”、“手机号”、“姓名”等个人信息修改类及“缴存明细”、“还款流水打印”的全程网办功能。
(2)“全程网办”企业、单位方面增加了“单位调整启封”、“封存权限”、“更改单位法人”的全程网办功能。使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办理相关业务实现“零”跑腿。
(3)“辽事通”功能方面,在“辽事通”APP上增加“业务流程查询”、“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金额辅助计算器”等功能。
(4)“辽事通”宣传方面,通过群发短信3.6万余条、网站宣传、张贴“辽事通”使用指南等多种途径进行推广宣传。
(5)数据共享方面,中心已提供数据共享接口到市信息服务中心,8月底对事项产生的可共享数据在辽宁省数据共享网站进行了详细梳理与填报,已经完成数据共享基础开发,待相关部门完成相对应共享接口开发工作后,将通过市信息服务中心实现数据共享。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关于“‘应收款债权’问题,仍未彻底解决”问题的整改。
为全面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心党组分析了上述18家单位的27笔欠款,逐一分析确认年限、资金额度、形成原因等关键要素,将欠款分为四类。一类为正常业务欠款;二类为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财政支出,因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形成的欠款;三类为欠款虽已追回,但未处置抵押物,仍在挂账的欠款;四类为正常业务挂账。
目前,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反馈的4个问题,其中3项已整改完成,1个问题已落实整改,但仍需坚持长期推进。下阶段,中心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各项工作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本溪住房公积金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3620955;邮政信箱: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0号;电子邮箱zfgjjdj1@163.com。
中共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