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2021-06-23 13:56:16 浏览次数:
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 |||||
填表单位: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填表人:冯妍 联系电话:43620935 填表时间:2021-4-9 | |||||
序号 | 事项内容 | 主要申请材料 (不可容缺) | 可容缺材料目录 | 补正材料 承诺时限 | |
主项 | 子项 | ||||
1 | 住房公积金贷款 | 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单身需填写婚姻状况声明书)。 4.首付款发票原件。 5.购房合同原件。 6.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明细),如征信不能完全说明问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个人房屋信息自助查询结果证明。 8.其他城市在我市购房的,还需提供工资收入证明、收入明细,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近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申请书加盖公章,(户口所在地、公积金缴纳地、购房地)的房产证明。 9.一类账户的还款卡. 10.现房需提供新房票. | 已还清当前欠款但尚未更新的征信报告 | 5日内提供当前欠款已结清证明 |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单身需填写婚姻状况声明书)。 4.交易买卖协议及公证书原件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房地产)转让合同》复印件。 5.交易前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过户后拿变更户名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6.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7.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明细),如征信不能完全说明情况,需提供相关材料。 8.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个人房屋信息自助查询结果证明。 9.房屋勘查报告及房产价格询价报告书。 10. 其他城市在我市购房的,还需提供工资收入证明、收入明细,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近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申请书加盖公章,(户口所在地、公积金缴纳地、购房地)的房产证明。 11.一类账户的还款卡.及贷款的一类账户的放款卡(如借款人与收款人为同一人,只提供一张一类卡) | 已还清当前欠款但尚未更新的征信报告 | 5日内提供当前欠款已结清证明 | ||
3.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 | 1.借款人身份证 2.借款合同 | 借款合同 | 5日内提供借款合同 | ||
4.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 | 1.变更手机号码:借款人身份证 2.变更还款卡号:借款人身份证、新银行卡(与原卡为同一银行) | 无 | |||
5.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试算、还款试算 |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单身需填写婚姻状况声明书)。 4.开发商提供的贷款查询单(一手房提供) 5.拟购房屋房票原件或复印件(二手房提供) 6.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明细),如征信不能完全说明问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个人房屋信息自助查询结果证明。 8.其他城市在我市购房的,还需提供工资收入证明、收入明细,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近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申请书加盖公章,(户口所在地、公积金缴纳地、购房地)的房产证明。 9.一类账户的还款卡. | 已还清当前欠款但尚未更新的征信报告 | 5日内提供当前欠款已结清证明 | ||
6.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进度查询 | 借款人身份证 | 无 | |||
7.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查询 | 借款人身份证 | 无 | |||
8.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计划查询 | 借款人身份证 | 无 | |||
说明:容缺受理制度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窗口单位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