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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报解读

2022-03-30 13:03:46  浏览次数:

本溪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报解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公积金函〔2021〕4号)要求,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期发布了《本溪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面反映了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信息,回应社会各方关切,并将本钢分中心的数据纳入我市统一对外披露和解读,现就《年报》具体事宜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2021年,本溪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3.44亿元,同比增加9.89%,截至12月末,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53.53亿元,余额92.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19%、10.8%。

(一)制度扩面有序推进

通过多年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意愿逐步提高。《年报》披露,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012家、新开户单位122家,按同口径与去年相比净增单位84家。缴存覆盖面的扩大,使更多的群众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二)中、低收入群体是公积金缴存的主力军

2021年,实缴职工16.76万人中,中、低收入职工是缴存主力,占比96.51%。企业为中、低收入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便于让中、低收入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惠,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4.41亿元,同比增加6.42%;提取率为61.48%,比上年减少2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161.01亿元,同比增长9.84%。

(一)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2021年,共有5.04万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41亿元,住房消费提取(含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占提取总额的64.91%,非住房消费提取(含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等)占35.0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3%,高收入占3.7%。职工提取的主要方面是住房消费提取,切实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消费负担,解决职工基本住房。

(二)减轻贷款职工还款压力

从公积金提取原因来看,2021年,职工用于现金购房提取金额2.95亿元,占住房消费提取的20.48%;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6.19亿元,占住房消费提取的42.97%;租房提取0.21亿元,占住房消费提取的1.46%。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超过二分之一以上,有力地降低了贷款职工的购房成本,极大减轻了购房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发放:2021年,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7万笔、10.2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57%、17.26%。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3万笔、108.18亿元,贷款余额59.0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79 %、10.48 %、6.49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3.82 %,比上年减少2.59个百分点。

2.贷款回收:2021年,全市共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66亿元,同比增长7.25%。

(一)青年职工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的最大受益者

据统计,贷款职工中,30岁以内及30-40岁之间的贷款人数占比为69.18%,40岁-50岁(含)占21.76%,50岁以上占9.06%。40岁以下的青年职工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力需求群体,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满足青年职工购房的刚性需求,青年职工也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最大程度的受益者。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买中小户型住房支持力度加大

2021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的占23.36%,90-144(含)平方米的占73.15%,144平方米以上占3.49%,其中,144平米以下的占比高达96.5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了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 

(三)住房公积金对住房贡献上升,促进房地产发展

2021年,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为63.81%,比上年减少2.59个百分点。在贷款资金安全运行的情况下,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与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为19.61亿元.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3.44亿元,住房贡献率为83.66%,比上年增加5.37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为我市房地产“去库存,稳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四、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情况

2021年,全市实现业务收入24659.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8%。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216.3万元,贷款利息收入18420.31万元,其他收入23.28万元。

2021年,全市发生业务支出1412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76%。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2617.02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费支出663.72万元,其他支出840.31万元。

2021年,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0538.8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72%,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1.12%,比上年同期减少0.37个百分点。 

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6323.31 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73713.06万元,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抵补能力。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058.24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市廉租住房建设。

五、管理服务情况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主动践行“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责任担当”。立足公积金实际,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让企业群众“一看就明白、一来就能办、一办就能好”,在提升业务能力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思维推动公积金业务能力发展,全年受理单位网厅业务16580笔;完成市财政负担行政、参公、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测算及补缴;完善一网通办事项27项、调整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办事项库1600余项;下发催缴通知书94份;出台《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首问负责制度》、《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否定备案制度》并贯彻落实;建立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二)创新工作举措,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

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满足企业、群众需求和提高客户满意度为目标,大力完善政策、业务,下放权限、压缩环节、简化手续,切实解决好群众所想、所需,把改革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全方位提升服务层次及水平。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增设或指定快捷窗口,并对快捷窗口接办事项予以公示。通过改革服务模式,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行“主动式服务”新模式,由“群众询问怎么办”到“主动询问群众办什么”拉近了与办事群众的距离,让办事群众感受到中心政务服务工作的提升。创新了“新服务、新体验”,用“贴心”服务打造出“暖心”窗口。通过大屏幕、宣传栏印制宣传单等手段,公布各类业务办理环节、审批层次、办理要件、办理时限等要素;提供办理全程引导、咨询服务,用接待热情、解答细心、处理耐心的服务模式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同时所有窗口均可受理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实现“一窗受理、无差别服务”。设立午休、周六办事窗口,正常办理业务,实现公积金提取服务不断线,解决了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没处办事”的困扰。

(二)完善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运用互联网手段,助推服务升级。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以“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为切入点,统一提取、缴存要件标准、运作程序标准、窗口服务标准材料流转标准,初步建立标准化、程序化、信息化公积金服务体系。网厅对接,透明监督常态化。升级网上办事大厅,推动政务公开,透明公布审批标准,实现内部与外部、线上与线下办事标准一体化、服务无差别。依托办事大厅和网厅,整合资源,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限时办结件”的服务模式,让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进一个窗,交一套材料,最多跑一次。目前缴存11项业务(缴存人信息查询、单位信息查询、汇缴、缴存人信息变更、启封、封存、缴存人单位调整、补缴、基数调整、单位信息变更、缴存人登记)可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了“秒批”。在服务大厅设立咨询岗,做好宣传引导,收集和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建议,做好互动交流,提升群众满意度,保证各项业务平稳有序推进。同时引导企业和群众使用电话预约、网上办理,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相辅相成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群众办事由以往“现场问、现场取、排队办”为“线上问、线上办、随时办”,在现有的网站查询、12329电话查询、自助查询等服务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开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单位网厅、手机APP等综合服务渠道,为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业务、咨询政策、解决问题提供了更多便利,真正做到“把方便留给群众,把问题交给我们”。

六、相关指标解释

(一)缴存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是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含)-3倍之间,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二)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指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积。

(三)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四)资金运用率: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比率。

(五)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指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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