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本溪市龙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送达《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被投诉告知书》的公告
2026-06-01 15:42:47 浏览次数:
关于向本溪市龙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送达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被投诉告知书》的公告
本溪市龙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你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投诉维权一案,我中心现已受理。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行为投诉管理制度》(试行)第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单位被投诉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单位被投诉告知书》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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