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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本溪市龙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送达《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被投诉告知书》的公告

2026-06-01 15:42:47  浏览次数:

关于向本溪市龙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送达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被投诉告知书的公告

 

本溪市龙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你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投诉维权一案,我中心受理。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行为投诉管理制度(试行)第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单位被投诉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单位被投诉告知书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61

 

20260601_153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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