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试行)
2025-12-19 13:38:16 浏览次数:
本住公发〔2025〕13号
本溪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山城英才计划”广泛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政策支持〉的通知》(本房委发〔2022〕11号),根据《本溪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本房委发〔2022〕9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被本溪市市委、市政府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全款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每年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包含其配偶已提取金额)不超过房款总价。
二、对“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在满足现行贷款政策的前提下,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限额的2倍。
三、“高层次人才”在办理以上业务时,具体办理流程及相关规定,管理中心参照当前执行的政策办理,除提供业务所需要件外还需提供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8日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政群工作部 2025年4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