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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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溪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2名委员,2025年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披露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归集、使用及增值收益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及增值收益计划。
2.审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钢分中心移交本溪市协议书。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设6个部室(处、科),4个管理部(办事处)。从业人员82人,其中,在编42人,非在编4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07家,净减单位1家;新开户职工0.62万人,净减职工0.61万人;实缴单位2140家,实缴职工14.5万人,缴存额27.34亿元,分别同比减少0.05%、减少4.04%、减少2.08%。2025年末,缴存总额364.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11%;缴存余额121.64亿元,同比增长5.8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5年,5.1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0.65亿元,同比下降7.0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53%,比上年减少4.05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42.7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3.1亿元,同比分别减少10%和8.55%。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07万笔、2.43亿元;本钢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万笔、0.67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44亿元。其中,市中心5.24亿元,本钢分中心2.2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7万笔、126.98亿元,贷款余额48.7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67%、增加2.5%、减少8.1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0.1%,比上年末减少6.1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53笔、1826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0414.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0903.22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1.44亿元。其中,活期6.9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2.3亿元,1年以上定期52.18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30208.43万元,同比增长3.27%。其中,市中心19222.76万元,本钢分中心10985.67万元;存款利息15414.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788.18万元,其他5.9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8104.78万元,同比增长3.6%。其中,市中心9955.47万元,本钢分中心8149.31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7392.0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87.83万元,其他124.9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2103.66万元,同比增长2.78%。其中,市中心9267.3万元,本钢分中心2836.36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11.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191.86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401.2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905.43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5507.09万元,本钢分中心上缴23398.34万元(本钢上划市中心后上缴的历年结余)。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8477.8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463.6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40658.9万元,本钢分中心提取25804.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052.75万元,同比减少11.31%。其中,人员经费642.41万元,公用经费44.42万元,专项经费365.92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851.8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64.94万元,41.47万元,245.43万元;本钢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00.9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77.47万元,2.95万元,120.4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市中心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806.01万元,不良贷款率0.17%,本钢分中心为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8477.83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9.44%,非企业单位占50.56%。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0.27%,非企业单位占59.7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2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3.24%,租赁住房占2.18%,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5.8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7.67%,其他占2.72%。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6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64.35%,比上年末减少7.92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72.76%,购买二手房占26.04%,其他占1.2%(商转公)。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8.95%,30岁-40岁(含)占32.49%,40岁-50岁(含)占19.04%,50岁以上占9.5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4.6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36%。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6.87%,比上年减少4.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
贯彻落实租购并举政策,以满足缴存人的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加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支持力度,全年累计支持提取达5417人次,提取金额共计4006.36万元;着重支持多子女家庭进行租房提取,提高可提取金额上限,在一孩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孩每月租房提取额度上限增加400元;对贷款购房职工提取购房款首付金额予以支持,全年共计提取406笔,累计提取金额3098.81万元;支持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电梯更新改造,涵盖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以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情形,全年累计提取2笔,提取金额共计11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经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如下: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能增加“对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职责。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加6名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
调整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由51名调整为57名,其中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8人、经费自理事业编制29人。
3.新设分支机构本钢业务服务部,划入本钢公积金分中心职责及6名人员。
4.将内设机构资产保权部更名为信贷管理部。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对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调整,将借款人申请的贷款额度提升至不高于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40倍,优化申请条件,简化办理要件;进行阶段性贷款政策调整,提高可贷金额上限,降低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同时,对商转公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放宽申请条件,取消原商贷已还款时间限制;对归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调整,减少业务办理要件2项;对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调整,优化购买二手房提取要件,调整可提取时间,进一步规范购房提取业务,维护正常房屋交易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秩序。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打造“溪心办”政务服务品牌。
以“五个一切皆可办”为抓手深化政务改革,联动各部门推进流程再造,制定全市统一公积金服务标准,梳理各类改革清单,扎实推进“无证明”服务落地,公开事项清单,擦亮“溪心办”服务品牌。联合业务骨干编制《审核要点》、开展专项培训,规范审批行为,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业务,严格执行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同步的服务制度,实施“八小时不间断服务”,有效解决了上班族“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办事难题。深耕“一件事”改革,落地公积金提取、贷款购房、贷款结清三项服务,以高效服务提升办事便利度与满意度。同时对现有业务办事流程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梳理优化,坚决砍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办事环节,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办事负担,让“减材料、减环节”落到实处,确保业务办理顺畅便捷,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2.重点业务全面拓展,公积金各项业务取得新突破。
一是商转公业务正式开通:完成与多家银行的协作对接,简化办理流程。全年累计办理商转公贷款11笔,发放贷款总额198万元,其中顺位抵押9笔共计166万元,先还后贷2笔共计32万元。
二是灵活就业缴存实现“零”突破: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工作方案,完成开户缴存全流程落地,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延伸至灵活就业群体,切实保障其住房权益。
三是延伸柜台提供“家门口”服务:为了让高新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对象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更近、更快、更方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行本溪分行合作在中行高新区支行设立了公积金延伸柜台,高新区群众和企业可以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业务“出门可办、就近可办”,高新区缴存人可就近通过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享受优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四是跨区域协同持续深化:积极推进融入沈阳都市圈一体化工作,联通沈阳、抚顺、铁岭等7座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入一体化服务平台并投入使用,为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群众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自2025年10月开始投入使用,截至2025年年底已累计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查询业务共计153笔,办理公积金贷款签约还款共计17笔。
3.智能语音客服高效赋能,服务响应实现“全天候”。
中心智能语音客服项目于2025年初完成试运行并正式投入使用,涵盖智能导航、数据运营、智能外呼、人工辅助等功能,系统全年累计接通咨询1.28万人次,日均52人次,实现7×24小时不间断服务。该数字化转型成果突出,相关经验做法入编省住建厅《辽宁省住建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经验材料汇编》,成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典型范例。
4.投诉与信用相结合,探索建立信用评价机制。
构建并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起草并发布《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行为投诉管理制度(试行)》,构建“调解+执法”工作模式,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强化执法队伍人员建设,先后组织6名执法人员参加两次司法考试,其中4人已获取行政执法证,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准。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制订《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评价方案》,发布并施行《本溪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3个维度13项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实施“守信激励、失信受限”的差异化监管,推动缴存单位依法合规缴存。
5.创新学习培训形式,能力建设持续提升。
一是调研学习赋能创新:先后两次组织赴丹东、沈阳、抚顺、辽阳等城市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并形成调研报告,为业务制度优化提供参考。
二是业务培训全面覆盖:以提升窗口人员专业能力为目标,系统推进业务培训,中心构建“理论学习+实际操作+考试评估”三维培训模式,实行“季度全员培训+日常常态化培训”,全年开展业务培训56次、覆盖766人次,聚焦风险防控、服务礼仪、政策解读、业务实操、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全面夯实员工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银行对接,数据互查。
中心完成与各相关银行的数据互查接口对接工作。借助该查询功能,可便捷查询银行商业贷款信息,打破信息壁垒,为业务办理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2.部门联动,数据互通。
中心稳步推进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房产交易中心的数据对接工作,经过多次深入研讨,于2025年5月成功实现系统上线。合作方可接收公积金贷款结清相关数据,本中心则具备查询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期房合同等11项数据的权限,从而实现了公积金与不动产数据之间的互联互通,有效支持了“贷款结清一件事”和“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落地,减少了群众重复提交材料的负担,切实达成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3.数据管理,安全提质。
根据省住建厅《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实施方案》要求,中心积极完善数据管理机制,多措并举提升数据质量。首先,全面开展数据评估、源头管控与清洗优化工作;其次,依托平台工具,围绕数据质量进行问题发现、检核与整改,实现对数据全流程的精准质量管控。针对系统功能完成了15项改造,并高效处理了28万余条不完整数据。同时,将电子档案与业务数据成功关联,工作人员无需再手动查档,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披露情况
为加快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在本溪市政府领导下,市公积金中心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沟通机制,按照市移交工作方案部署,稳步推进本钢分中心机构上收工作。于2025年10月正式签订移交协议,标志着全市公积金“四统一”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迈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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