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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年报解读

2020-03-31 12:37:52  浏览次数:

本溪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年报解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公积金函〔2020〕2号)要求,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期发布了《本溪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简称《年报》),《年报》全面反映了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信息,回应社会各方关切,《年报》将本钢分中心的数据纳入我市统一对外披露和解读,现就《年报》具体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2019年,本溪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2.14亿元,同比增长22.59%,截至12月末,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11.49亿元,余额77.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33%、17.19%。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额呈稳步增长态势

通过多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意愿逐步提高。《年报》披露,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188家、新开户单位166家,按同口径与去年相比净增单位47家;住房公积金归集额22.14亿元,同比增长22.59%,增幅比上年提高11.88个百分点。

(二)中、低收入群体是公积金缴存的主力军

2019年,实缴职工17.51万人中,中、低收入职工是缴存主力,占比98.72%。企业为中、低收入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便于让中、低收入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惠,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29亿元,同比下降9.16%;提取率为13.74 %,比上年减少3.3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34.31亿元,同比增长11.22%。

(一)支持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2019年,共有9.4万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29亿元,住房消费提取(含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占提取总额的59.5%,非住房消费提取(含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等)占40.5%。从提取原因来看,主要用于住房消费提取。

    (二)减轻贷款职工还款压力

2019年,职工用于现金购房提取金额3.03亿元,占住房消费提取的41.42%;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4.11亿元,占住房消费提取的56.18%;租房提取0.18亿元,占住房消费提取的2.4%。有力地降低了贷款职工的购房成本,也极大减轻了购房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发放:2019年,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1万笔8.4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55%、24.71%。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39万笔89.17亿元,贷款余额52.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3 %、10.47 %、5.08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8.55 %,比上年减少7.9个百分点。

 2.贷款回收:2019年,全市共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91亿元,同比增长15.88%。

(一)青年职工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的最大受益者

据统计,贷款职工中,30岁以内及30-40岁之间的贷款人数占比为63.22%。40岁-50岁(含)占25.23%,50岁以上占11.55%;说明40岁以内的青年职工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力需求群体,该职工群体也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最大程度的受益者。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买中小户型住房支持力度加大

2019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0.31万笔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5.27%,90-144(含)平方米占50.23%,144平方米以上占4.5%,其中,144平米以下占比高达95.5%,说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 

(三)严格安全管控,实现资金运行零风险

2019年末,资金运用率为68.55 %,比上年减少7.9个百分点。在贷款资金安全运行的情况下,2019年末,住房贡献率为71.13%,比上年减少65.86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2249.67 万元,逾期率4.25‰。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住房公积金资产风险继续控制良好,资金安全达标。

四、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情况

2019年,全市实现业务收入19701.5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2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5275.65万元,贷款利息收入14406.11万元,其他收入19.77万元。

2019年,全市发生业务支出3049.5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68%。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355.08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费支出378.68万元,其他支出315.77万元。

2019年,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66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84%,完成全年增值收益计划的118.9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2.16%,比上年同期减少0.2个百分点,略高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0.1个百分点。 

2019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9991.2 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60123.23万元,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抵补能力。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555.94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市廉租住房建设。

五、管理服务情况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12329电话客服、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本溪公积金门户网站网厅等多渠道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公积金汇缴业务、公积金支取部分业务、公积金贷款部分业务网上办理。完善了公积金相关业务流程,方便了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单位及职工。

中心窗口精简业务程序、减少业务环节、整合业务办理所需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实现了同一业务一窗办、随时办、优质办。 

六、相关指标解释

(一)缴存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是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含)-3倍之间,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二)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指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积。

(三)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四)资金运用率: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比率。

   (五)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指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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