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的权益
2019-10-30 09:34:28 浏览次数:
日期:2018/5/9 1:32:57
日前,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国土厅联合转发四部委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接到文件后市财政局住房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业务科室召开专题会议,逐条对照文件要求落实六项措施,具体是:1.压缩贷款审批时限。2.严格委贷业务考核。3.加强销售行为管理。4.提高抵押登记效率。5.公开业务办理流程。6.促进部门信息共享。同时对个别开发商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住房中心加大联合惩戒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市财政局住房中心把贯彻文件精神,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维护缴存职工的权益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